溜澳軼事錄 之九十六
『打海嶼』的追憶
早在上世紀五十年代以前,我村海灣中的外、中、內以及加羅東等小島嶼,都屬村中陳氏上宗的私有產業,島上生長的“紫菜”、“赤菜”都屬於該宗祠所有,任何人不准隨便採摘,否則要受罰。然而在收獲這些海產品時,卻有一種特殊的方式,那就是所謂『打海嶼』。 每年初秋,陳氏上宗輪值冬祭的房份即組織人員巡邏,嚴禁人們在海嶼上採摘海苔和紫菜、赤菜的幼苗,讓它們能有利地生長。一直到冬至前夕的一次大潮時,發動全鄉的民眾前往採摘,然後按照各人採到的紫菜多寡,逐個抽成歸公統一處理,將其收入作為當年冬祭費用。這就是“打紫菜”的由來。 紫菜是水產品,生長期在冬季,經採摘後曬乾製成成品然後出售,補貼家庭日常費用。對於當時的貧困農民來說,是一項增加收入的好機會,因此每年冬季,人們都盼星星盼月亮地等待這一天的到來。 那麼是怎樣發動民眾去採摘紫菜的;民眾又怎麼樣知道啥時候去採摘呢?這又是一個很特殊的形式。紫菜開始生長時,陳氏上宗的人員就很嚴密地看管,一直讓它們生長到冬至前的一個大潮時,認為已經可以採摘了;即選擇一個比較暖和的日子,在拂曉前著人鳴鑼告示,邊打鑼邊喊:“打海嶼”,“在加羅東﹝或下嶼﹞!”於是人們立即把準備好的採摘工具帶上,不畏嚴寒,不怕勞累,直奔該處海嶼,你追我趕,你爭我奪,熙熙攘攘的人流,劈劈啪啪的響聲,整個海嶼熱鬧極了。筆者當時也曾參與這種場面,有著深深的切身體會,所以記憶猶新。這就是『打海嶼』的基本情況。 第一天採摘“在加羅東﹝或下嶼﹞”的紫菜,第二天就自然而然地採摘另一處了,也不用再鳴鑼告示了。第二天人們都起半夜趕五更地爭著早點到達目的地,爭取多收獲、多賣錢,這對於當時的民眾來說,是一個好機會。 解放後,海灣中的島嶼所有權,收歸溜江村政權管理,村政組織管理專業隊,負責巡邏和採摘“紫菜”和“赤菜”的事宜,一直到現在。 【追憶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