溜澳軼事錄 之七十四

溜江大公社

【陳 鴿】


 

  五十年來在溜江社會間,經常出現“溜江大公社”這個名稱。時至今日,“大公社”的名稱在溜江及鄰村也已眾所知曉。五十年後的今日,“大公社”的名氣依然響亮。有關大公社的來歷,或許有些年輕的後來人欠了解。

  “溜江大公社”,其實並沒有會址或會長,沒有組織章程與資源;也沒有桃園結義的形式,只是一群人的一個稱號。但他們卻有明確的宗旨:“團結,守法,互相遷就,和諧共融”。

  至於“溜江大公社”名稱的形成,應該從六十年前的一九五八年,溜江下宗一群有十多個年約十二歲左右的少年,他們在課餘及業餘時,經常在下宗陳志欽家中,玩在一起,睡在一起,過著吵吵鬧鬧而熱烈鬧鬧的少年時代的生活,從而養成了互相幫助,相互理解和包容而團結親如兄弟。如此渡過了近八、九年的少年時代。到了一九六六年間,他們已成為一群二十歲左右的青年小伙子。此時代是國家在“鼓足干幹勁,力爭上游,多快好省的建設社會主義總路線的三面紅旗的時代,他們經歷和見證著五八年“八•二三”炮戰和嘗試過三面紅旗中的“組織軍事化,行動戰鬥化,生活集體化。”的人民公社的大鍋飯的生活。

  一九六六年中,一場“文化大革命”的運動在全國暴發。溜江漁村也隨即捲入運動中,溜江的漁民即時在下宗海邊沙灘上成立以漁民為主的“十級浪”紅衛兵組織。運動尤如狂風巨浪,氣勢澎湃。而這群十幾個的年青人也被捲入大革命的漩渦中。在運動中,其實他們為保持他們的小集體,而在“十級浪”組織中另外分設象徵“人民公社”性質的號稱“溜江大公社”的小分隊,在文革中是“十級浪”中的生力軍。

  一九七六年,十年的文化大革命結束後,這群往日的青少年均已成家立室,並各奔前程,分散在鄉、菲、港、澳、台五地。但他們依然不忘他們是“大公社”人,在以後的婚、喪、喜、慶的時候,他們都會出現。

  “溜江大公社”人。雖然沒有桃園結義的誓詞,但卻有五十年和諧包容,互助互讓的友情,他們的行為也得到村人的認同,家人的支持。

  六十年的友情,五十年的“溜江大公社人”從少年到白頭,風雨同行在和諧路上。如今他們都已年屆七旬,而且已有半數人已辭世千古,但他們的子女或家屬卻依然沿著他們“和諧”的足印,依然保持著“溜江大公社”完整的整體。

  “溜江大公社”,五十年來是一首“團結、和諧”的頌歌。

  “溜江大公社”,這團結、和諧的小集體,在本世紀確是少有。如果再五十年的今後,他們的後輩子女會繼承延續,那“溜江大公社”這和諧的團體稱號,應該成為溜江社會中的“非物質文化遺產”。

﹝陳鴿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