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制經歷與研析(一)

﹝此文純屬筆者個人觀點,並不代表本刊立場﹞


 

  序

  所謂兩制是指社會主義制度和資本主義制度。世界上所謂制度者凡多。但主流制度仍此兩種。

  基於本人經歷過35年的社會主義中國、也經歷過35年的資本主義香港。憑感受,寫此組文章,算是我的論文。

  特此聲明,這不是學術領域定義的論文。而是一組感性的論文、手機版的論文。其中所涉及的內容、觀點乃出自筆者的親身體驗,文自責。

  一種社會制度,影響一代人,甚至幾代人,是好是壞、是禍是福?非吾輩可選擇。

  時代在進步,全球在一體化,兩制甚至多制在交融,也許再過百年,人類可摸索出一條共同的道路,共同的制度?!

  筆者斗膽做這種不知天高地厚的探索,為索真理、為人們不被表面現象與謊言所蒙蔽,盡訴心中情也!

《一》 個人價值觀

  1977年帶著家眷過羅湖橋,這是兩個世界的分水嶺。

  到了香港,全家擠在妹妹居住的60平方米家。總算安定下來。生活呢?僅靠媽媽身邊少量父親遺下的生活費,最多只能維持六個月。怎麼辦?這裡沒有組織安排工作,靠自已,全家唯一的男丁!

  找工作,一定要有工作,沒有社會關係、沒有背景,怎麼辦?朋友告訴我,報紙招聘廣告是唯一途徑。於是,天天刨報紙,尋找適合自己的工作,寫應徵信,每天幾十封,一個月都沒消息,在第三個月,終於收到三個電話,可以見工了,結果三家都要請了,我選擇了一份從事結構工程設計的工作,有了著落。

  這是一家建築師事務所,規模不大,但工作很愉快,他們對我很好。由於本人基礎不錯,一年後升為主管、兩年後成為事務所負責人。

  這個社會的特點是:個人是自由的、可以自由選擇職業、可以選擇在職中流動,個人的努力和力容易被承認,個人的價值是由你能為機構創造的財富來形容的!

  在資本主義社會,個人的生存壓力是很大的。基本上分為不同階層,在香港,若干巨富都是從基層經過自身的努力、奮鬥積累財富而成,個人的價值得以充分肯定。個人的才幹可以有用武之地。但是個人的遭遇也極不相同,尤其是勞動階層,用一身汗水換一碗飯吃,社會地位是以你的創富價值來衡量的。

  在香港,流傳一句話:只要你肯勞動、肯付出、肯努力,生活應該是沒問題的,如果有知識、有頭腦、肯冒險,人人有機會向上流動、過上好日子。

  回顧在社會主義的中國,從上大學到工作,是由國家全包的。1957年大學是考進去的,1963年大學畢業,分配到北京,工資是全國統一的,個人的工作全部由政府安排,個人是沒有選擇自由的,喜歡要做;不喜歡也要做,到一個單位,幾乎終身不會變,除非領導要你變。好處是生活安定,不好是沒有自由、沒有選擇,如果遇到不好的生活工作環境或不好的領導就慘了!

  兩種不同制度,對人的取態是不同的。

  一個是尊重人的個人自由與權利,但個人的生存要靠個人自已的努力。

  另一種是所有人都是國家的,沒有自由,但有義務,國家可以保証個人低水準的生存。但一遇天災人禍,個人就慘澹,沒有任何能力可以回天!

  當今社會,兩種制度在對待人的價值觀方面有很大變化,種種跡像顯示在互相靠攏。你中有我,我中有你。

  在資本主義社會,高度的自由伴隨經濟發達,勞工利益並不保障,但近幾十年來出現很多勞工組織,為勞工爭取利益,迫使政府改變政策,例如制定最低工資、最高工時等。資本主義是行民主制度的,選票迫使政府就範。
  在社會主義社會,尤其是中國,改革開放帶來的變化巨大!除少數工務員外,職業有了自由,也可以自由選擇了,近來也有最低工資法,這是很大的進步!但是還缺乏勞工組織的協助、也沒有實性的罷工自由,因為社會主義制度下是不需要選票的!

  兩種制度在對待人的價值觀,開始有些共性:

。尊重個人選擇職業的自由。
。尊重個人遷居的自由。社會主義中國還有個尾巴,就是城市戶口問題。
。都聲明要尊重人權,起碼在口頭上。中國政府在意識型態方面還有些保留,其實美國的人權記錄也不光彩。
。關於作為公民社會一分子,他們的民主權利,兩制中是差別較大的。

  經過幾十年的發展,尤其是二戰之後。作為人類,在對待個人方面的價值觀逐漸有些共識,這是可喜的現象,是筆者的觀察。期望社會學家們、哲學家們、政治家們從中摸索一套不受制度約朿和限制的普世價值。

《二》市經濟與計劃經濟

  首先回顧一下計劃經濟的經歷。

  計劃經濟是人為的經濟,是某幾個人拍腦袋的經濟,它原自蘇聯,新中國成立後,照搬照抄,在解放初期曾經起過積極的作用。那時候,基本上是從戰爭時期的供給制轉型過來,主觀上覺得全國需配給多少就生產多。計劃經濟的核心機構是計委和經委。當然最後決策是國務院總理及党的主席。

  記憶中,應該是1963年,在北京國家經委大堂參加一個大會,由薄一波和李先念做報告,參加者是國務院各部委的領導和技術人員。內容是制定五年計劃。要求各工業部將未來五年在建、籌建、擬建的項目上報。在會上,要求有些內容,現在看來非常可笑,比如火柴,全國一億多家庭,每家每月兩盒,全國要三億盒,所以要安排多少火柴廠?這是會後商務系統的朋友說的,他們有幾千種產品,都要列表上報!

  這就是計劃經濟!把各省、市的需求與生產能力上報給國務院各職能部,再由各部匯總報國家計委、經委,最後形成五年計劃報國務院。

  表面看事無巨細,面面周到,實際上問題很多,往往造成供需脫節,要麼積壓物資、要麼嚴重脫供。

  資本主義推崇的是自由經濟、自由市。

  1977年跨過羅湖橋,我給嚇呆了!物資太豐富了、什麼東西都有、連自巳想像不到的產品更多。心中有疑惑?是誰安排生產這麼多名目繁多的產品?香港政府為啥這麼利害?我的問鶗成為一時笑話。用計劃經濟思維看市世界?慢慢我開始明白了,資本主義社會實行的是市經濟,市需要什麼?自然就會有人去生產什麼?金錢和財富在這個社會起著決定性作用!

  這個社會有一個很重要而龐大的階層、就是工商界,整個社會的主要供應鏈是由工商界完成的。工商界也是由自由市產的,你想做生意、你就要冒風險、你就可能得到最大利益。我們說資本主義有利於發揮個人才智、有利於最大限度地創造財富。此理在此!

  兩種社會制度所執行的兩種經濟體系,優劣己顯而易見。

  我們可喜地看到,兩種體系又在互相靠攏了!

  中國的經濟體系已經改成社會主義市經濟。在企業運作、成份以及日常生產方面巳經懂得用市埸去調節,這些很大進步。但是計劃思維和政府意志還相當濃厚,尤其是政府對市埸的干預與好大喜功、追求政績還相當嚴重!以近十年全國興建會展中心為例,全國投資興建二百多個展覽館,總投入近五千億人民幣,有效使用率不超過百分二十,按理這不應該是市埸需要,但各地政府還是熱衷為之,至今不息,這是其一。上屆政府高唱舉國體制,其意思是說,我政府、我黨想幹的事一定要幹、一定要幹好,妄顧市的需求關係,多麼驕傲?多麼能幹?其中又有多少貪瀆?

  現在習李政權力圖削權、推崇市,方向正確,但在全國上下,成千上萬的官員還捨不得放棄計劃經濟,其根本原因是有計劃才有權力、才有可能立威、才有利益交換!

  在西方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,近來年也感受到自由市埸、自由放任的為害,2007年金融風暴中的雷曼事件迫使美國政府出手,對金融體系作出重大改革。

  筆者相信,再過百年的磨合,在全球經濟一體化大潮推動下,一個以市埸為主體結合,以民意為基礎的宏觀計劃相結合的經濟體系將會形成和成熟!世界能大同嗎?

《三》法律與遊戲規則

  1977年,當我跨過羅湖橋到達香港時,那是傍晚時分,燈火煇煌、高樓林立、車水人尨,我問:這是紮根在我腦海中的資本主義?

  第二天,妹妹帶我逛街,在馬路上,看到人們過馬路要看綠燈、上車要排隊、扔東西進垃圾筒,我也問:這是資本主義嗎?資本主義不是萬惡嗎?我們到商埸,天呀?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商品都沒見過,不,不是90%、而是99%,而且大部份是敝開的,人們隨便自由選擇購買,不偷不搶,這也是資本主義?

  我開始納悶了,要知道,那是1977年呀!那時我從社會主義走過來的人呀!那時我滿腦子對資本主義的理解是馬克思告訴我的、是毛主席教導的、臨離開時、黨組織找我談話,提醒不要受資產階級毒害呀!
很長時間,腦交戰很厲害,每天頭腦中全部是???,大概一年時間內,我集中思攷一個問題:在一個推崇、鼓勵個人自由的社會如何維持社會秩序?是教育嗎?也是也不是。是員警嗎?也是也不是。是街道的大媽嗎?這裡沒有街委會。是單位約朿嗎?這裡的單位絕大部份是私營企業,只講幹活、從來不理個人的私生活!

  我終於明白了!是法律!是人們行為的遊戲規則,在這裡,法律規定人們不能做的幾件大事,殺人、放火、販毒、吸毒……法律也規定許多不宜的行為准則,例如隨地吐痰、亂拋拉圾要罰款,汽車違反交通規則要罰款……

  在這裡,除了法律規定不可為者,其它您充分自已,想幹啥就幹啥,沒有人干預你,成功失敗、後果自負。

  在自由世界,法律的力量是制約性的。它對行政力量是制約作用的,所謂三權鼎立,就是行政、立法和法院是互相獨立的。可見法制多麼重要,在國際社會,衡量一個國家的投資環境和居住環境往往以是否法制社會為標準。

  在社會主義國家,法律是用來說事的、而不是用來實事的。可以說是沒有法律,如果要說有法律,黨就是法律,黨的決定就是法律、甚至於黨書記的話、黨員的意志就是法律,我就是法律!如果大家還有記憶的話,什麼反黨分子、反革命分子、反動派、右派、右傾……各種各樣的莫須有罪名依據那種法律決定、當然沒有?我說你是你就是,能申辯嗎?不可能,只能坦白從寬、抗拒從嚴,嚴也是我說了算!

  就算不是反面者,也可以隨時把你流放到邊彊、到農村,叫做勞動改造,強大的統治機構,再加上互相監督、天天學會、開會、打小報告,等等手段把人們治得服服貼貼!

  獨裁者是不需要法律的,道理很簡單,有法律就沒有我獨裁!我就是法律!改革開放之前的中國如此、蘇聯如此、俄羅斯如此、古巴如此、朝鮮更是如此。

  在社會主義生活三十多年,慣了,麻木了,累了,怕了,奴才了,聽話了,總之,巳經從一個很有朝氣、抱負、理想的青年磨練成新型的奴隸,阿彌佗佛,你奴了,統治者放心了,就不會搞你了。

  在我看來,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最大分別就是法律、法制、制定法律和執行法律。一個是不需要法律、不想有公眾認同的法律約束統治者的言行 :一個是依靠公開的法律體系建立統治權威!

  近30年來,在社會主義國家中,首先是中國覺醒,需要有法律來保障開放政策,沒有公開公平的經濟法律保障,外國投資者不來,於是從經濟法律入手,製定了一批法律,取得可觀成效,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,中國加入WTO,沒有回頭了。跟著,在民生方面的法律也逐漸建立起來了,現在只剩下政治及意識型態領域的難關了。早晚,這方面也要突破。

  對於一個國家,尤其是中國這個大國,為長治久安之計,不應該把希望寄託在某人或某幾個身,這樣非常危險!遇到明君,很好,如現在的習李體制!遇到昏君呢?老百姓就遭殃了!

  所以我們應該下定決心,建立完善法律體系,建立符合國際遊戲規則又適合中國國情的法律體系,持之以恆、不斷完善,立法、執法、和法制宣傳並舉,假以時日,一個有建全的法制中國社會形成之時,也是實現中國夢的成功之時。

  我們是有希望的,因為我們己經覺醒,我們曾經嘗盡人制的苦難,我們巳經嘗過有法可依的甜頭。是的,前面的路還很艱難,各種有形無形的阻力還存在,但我相信,經過幾代人的努力,一個建全法律體制的中國必將伴隨強大中國屹立於世,但願到時我們不用再擔心誰來領導國家了,因為我們有法律、有法律體制、有守法的中國人民!

【未完待續】……2014年於北京